Tuesday, May 12, 2009

不要随随便便就说分手!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
失戀當然也是兩個人的事。
我們不能認定提出分手的那一方就一定是冷血殘酷、
無情無義、始亂終棄,但能夠肯定的是,
被分手的那一方絕對比主動開口的一方要痛苦上許多倍。

提出分手的那一方經過思前想後、
考慮再三才做出決定,
但對於另外那個來說,
這卻是天外飛來、
沒有來由莫名其妙的殘忍打擊,
不死也半條命。

很多失戀的人都知道,
聽見對方說分手的那一刻,感覺就像是被法官判了死刑一樣。
的確,失戀的創傷無比沉重,
但在你放聲大哭之前,
請先想一想,你是真的失戀了嗎?
說分手的目的不一定是分手。
有些人成天把"分手"掛在咀邊,
真正想分開的成分不多,
充其量只是用來恐嚇而已。

他們希望藉由這種惡意的威脅,
製造另一半的緊張感,好為所欲為,
從對方身上得到更多的關心。
只是,夜路走多了,難免撞到鬼。

說分手,是吃定對方一定不願意分手,
然而,這種絕情的話聽多了,
人的心裡面難免也會有一些波濤起伏。
我有一個朋友就是這樣,
只要一和男朋友起衝突,
脫口而出就是吵著分手。
一次,男的被逼急了,
一氣之下也翻臉無情的說:
"好,你說的,分手就分手!"
這一對怨偶就真的這麼莫名其妙的分了手。
一直到現在,我的朋友還想不通,
為什麼原本意氣風發提出分手的人,
反而會淪落成可憐兮兮被分手的那一方?
她後悔莫及,但為時已晚。
如果真心在乎對方,
就不要隨意用"分手"兩個字來當作武器。
相反的,言者無心,聽者有意。
即使明知對方口中的分手只是說說而已,
你也一定要逼自己表現出誠惶誠恐、

一副大難臨頭的樣子。
因為他之所以會撂狠話,
無非是想要引起你的注意,
若是你再不給予他多一點注意,
只怕他下一步,
就是要以實際行動證明給你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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